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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

  • 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01日
  • 编辑:一本道 管理员
  • 来源:厅养老促进监管处

  为科学、规范、客观地评估《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,辽宁省民政厅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《条例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,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。

  一、征求意见事项

  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促进和规范养老服务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,增进老年人福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《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》。

  《条例》内容包括总则、设施规划和建设、居家养老服务、社区养老服务、机构养老服务、医养康养结合服务、养老服务人员、扶持保障措施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几个部分内容。《条例》全文内容可到辽宁省民政厅官方网站查看。

二、征求意见形式

  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,拟对《条例》提出意见及建议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。

  三、联系方式

  评估单位: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

  单位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-1 

  联系人: 联系电话:024-83733876

  电子邮箱:liaoningguoxin@126.com

  辽宁省民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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