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本道

关于一本道 法律顾问拟聘对象的公示

  • 发布时间:2025年09月03日
  • 编辑:一本道 管理员
  • 来源:厅政策法规处

  按照《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》,省民政厅经过发布招标公告、综合评审、考察等程序,确定北京大成(沈阳)律师事务所为拟聘对象,现予公示。对拟聘律师事务所有不同意见,请2025年910日前以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民政厅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信函应署真实姓名。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。

  联系电话:024-23932890

  通信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,邮编:110015,辽宁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收。

  辽宁省民政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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